山东:高考违规处理办法考生22种行为取消成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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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6-6-6 8:46:26 来源:羊城晚报 【字体:小 大】 |
时报6月4日讯 记者 魏巍 实习生 毛振华 如果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你继续答题,考试时交头接耳,那你的单科考试成绩将被取消;有高考打手机、带小抄等行为的,取消全部高考成绩。马上就要高考了,今天市招办公布了2006年高考违规处理办法,考生要注意一定不能触碰高考“高压线”。
8种违纪行为取消单科成绩
据悉,有8种违纪行为将取消高考单科成绩,分别为:携带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场或未放在指定位置的;未在规定的地点、考场和座位参加考试的;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,或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;在考试过程中旁窥、交头接耳、互打暗号或手势的。
类似行为还包括:在考场或禁止的范围内喧哗、吸烟或有影响考场秩序行为的;未经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;将考卷、答卷、草稿纸等带出考场的;用规定以外的笔或纸答题,或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写姓名、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。
14种作弊行为取消全部成绩
记者了解到,出现打手机等14种行为的,认定为作弊,高考各科成绩都无效。这些行为包括: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;抄袭或协助他人抄袭的;抢夺、窃取他人试卷、答卷等或者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;考试过程中打手机,使用通讯设备的;冒名代替的;故意销毁试卷、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;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、考号等信息的;传、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、答卷、草稿纸的;伪造证件、档案等获得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的;同一科目同一考场有两份以上(含两份)答卷雷同的,以及其他作弊行为及应该认定为作弊的行为,各科成绩无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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